2008/02/27 18:01(原發表日期)

 

一直以來都還不錯~買到自已喜歡的東西

直到上個月,遇上一個賣家~~

 

話說,1月份買了他們的東西後,也如期匯款給他們

1月底還沒收到東西...........

2/6年節快到了也還沒收到....

年節過了,也同樣還沒收到....

2月都快過完了,還是沒收到~~

於是2/23日上拍賣去看

看到一堆人給他們"極差評價",他們才開始有回應

我也如法給了他們"極差評價"

才有人給我回應

 

說是要寄出了,請再等一下

這次,隔了2天就收到東西了

是怎樣?一定要人家給你負評才要辦事嗎?

後來更扯!

居來來信要求我修改給他們的"極差評價".....有這種事嗎?

這不是自已沒做好,要自我反省嗎?

怎麼會有要消費者修改評價的事情?

更扯的來了~~~

居然回應我︰好的~~~(然後把原本給我的"良好"評價,下修為"普通")

這整個就讓我不是很滿意

 

我認為~~即然訂了評價這種遊戲規則

就要對自已的服務盡力做到好,讓消費者滿意

就像我們自已

客人有什麼地方認為要修正

會給我們意見

我們會自已反省,也盡力去滿足客人的需求

 

今天第一次遇上這種事情

我想,以後再也不會跟這個賣家買東西了

 

嗯~~引以為鑑~~引以為鑑!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靜蘊能量Spa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